宗旨
- 就策劃及推行本社區中心活動 (主要是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之服務) 時能促進當地地區參與作出建議。
- 向本社區中心管理當局提出意見以確保社區中心之服務切合社區需要。
- 推廣本社區中心為匯聚社區力量、服務社群、建設社區之形象 。
職責範圍
- 本委員會須認識香港明愛之宗旨及目標以便在執行工作時,將此等宗旨及目標融合在本社區中心所提供之服務上。
- 就本社區中心之資源分配、地方與設施之運用提供意見。
- 協助識別及評估當地社區之需求, 並為解決此等需求作出建議。
- 協助提供適合當地居民所需之社群、文娛及康樂活動。
- 協助組織及推廣社區計劃。
- 協助提供為發展領導潛能及義工服務而設之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