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
1. 個人會員:年滿3歲之本港居民。
2. 家庭會員:直系家屬家庭會員,年齡不限,成員均須為本港居民。
會員權利:
1. 定期收到本中心「會員通訊」及活動宣傳資訊。
2. 可繳費報名參加中心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
3. 參加個別活動可獲優惠收費。
4. 使用圖書館及自修室設施。
5. 會員証可通用於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屬下各單位。
會員義務:
1. 遵守中心規則及愛護公物。
2. 報名及參加活動時必須帶備會員証。
3. 會員証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4. 會籍有效日期屆滿即繳費延續會籍及領取新証
入會手續:
1. 親臨本中心詢問處填寫表格及辦理入會手續。如申請家庭會員,可由其中一位成年代表成為申請人。
2. 帶備個人出世紙或個人身份證正本或影印本,以供核對。如申請家庭會員,請帶備每位成員之出世紙或個人身份證正本或影印本。
3. 繳交年費。
4. 15歲以下個人會員申請人須由家長簽署同意。
會員收費:
1. 個人會員:30元,年滿六十歲優惠價24元
2. 家庭會員:每個家庭60元,人數不限
3. 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人士:免費
退出會籍:會籍有效期間會員可要求刪除其會籍及撤銷其個人資料,惟已繳交之會費概不發還。
- 除特別註明報名日期之外,所有由已進行公開宣傳的服務可以即時接受報名;
- 除特別註明外(如需面見取錄),所有服務均採「先到先得」原則取錄;
- 報名請親臨本中心辦理報名手續、繳交有關費用及其他有關服務註明之資料,方為有效;
- 除非特別註明外,所有服務不接受以電話報名或預留名額;
- 所有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及部份活動之參加者必須為有效會員,並需於報名時出示會員証;
- 服務可能因未可預料之因素而有所修改,報名時請留意中心接待處存放的最新資料核對;
- 凡已登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優惠計劃人士,可以$10 收費報名參加各項服務,但受有關條款限制,詳情請參閱相關計劃條款;
- 年滿 60 歲人士,報名參加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可獲八折優惠。
- 繳費可採用現金、信用卡或支票。如使用支票,抬頭請寫「香港明愛」或(Caritas–Hong Kong),並於支票背面寫上發票人之姓名及聯絡電話。
- 所有服務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或受其他因素影響,本中心有權決定延期或取消。
- 一經報名,除因該服務有所更改外,參加者如要求退出,請依據「服務退出手續」辦理及支付有關手續費;
- 已報名及繳費者之參加者(以下簡稱參加者)可以在服務舉行前不少於6個工作天向本中心申請退出服務,並填寫有關表格。
- 若有關活動已有候補者等候,則會安排由候補者補上;在候補者報名及繳費後,本中心將安排在12個工作天內退回已繳交之費用,惟參加者需繳交手續費每人每項活動30元正。
- 如有關活動沒有候補者,則參加者可以推薦合符參加資格的人士補上,惟本中心保留接納該候補人士的權利。若被推薦者獲接納參與服務,本中心將安排在12個工作天內退回已繳交之費
用,惟參加者需繳交手續費每人每項活動30元正。 - 若沒有任何候補者,則參加者不能退回已繳交之費用。
- 會員會籍在有效期內,會員可以要求刪除其會籍,本單位將順應要求刪除所有有關記錄,但是已繳交之會員費則概不發還。
- 若本中心因應環境轉變而需要調動服務,因而引致參加者所參加的服務不能如期舉行,參加者可選擇參加其他服務,並將已繳交之費用轉到新的服務。參加者亦可選擇退回已繳交之費用,
本中心安排在12個工作天內退回。 - 在下列情況下,本中心可取消參加者服務的資格:
• 在報名後被本中心發現不符合參加的資格;
• 在服務進行期間,參加者不遵從本中心服務負責職員就其言論、行為的勸喻。
於服務舉行前(包括活動集合)3 小時內及服務進行期間:
特殊天氣警告
|
室內活動
|
戶外活動
|
中心開放
|
1 號風球
|
如常舉行
|
照常舉行
|
照常開放
|
3 號風球
|
如常舉行
|
取消
|
照常開放
|
8 號及以上風球
|
取消
|
取消
|
關閉
|
雷暴警告
|
如常舉行
|
請致電查詢
|
照常開放
|
黃色暴雨警告
|
如常舉行
|
照常舉行
|
照常開放
|
紅色暴雨警告
|
如常舉行
|
取消
|
照常開放
|
黑色暴雨警告
|
取消
|
取消
|
關閉
|
- 所有安排均根據服務舉行前3小時內之天氣情況作決定,例如服務於上午 10:00 舉行或集合,如天文台於上午 7:00 及之後發出黑色暴雨警告,則該活動將會取消。即使有關警告其後在上午9:00 取消,服務仍不會恢復舉行。
- 由於雷暴警告對不同性質及不同地區的戶外活動有不同的影響,需個別考慮,敬請屆時與本單位聯絡。
- 個別服務因應特別天氣狀況如另有安排,本中心將個別通知參加者。
- 參加者及家長可視乎環境,自行決定本人或子女是否繼續參加服務。
- 如活動進行期間服務需要取消,本中心將安排參加者留在中心或其他安全地方內,並在安全情況下始行離開。
- 經取消之服務,本單位將儘量安排予以補辦。如未能補辦,將按比例退回已收費用,已開始之服務及活動簡介會除外。
- 上述安排與教育署之措施並不盡同,請勿以教育署之宣佈視為本中心之安排。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本中心。
1 目的:
為讓更多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享用本服務之優惠。
2. 計劃內容:
- 每位領取「綜援」人士每年可享用活動優惠減費額不超過港幣二千元,每半年上限壹千元。上半年為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下半年為 10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每段期間完結當日,剩餘
之減費額自動被取消。減費額不能累積或轉移。 - 每位領取「綜援」人士只能向其中一個單位申請減費額,但減費額卻適用於本服務屬下所有單位。若發現有使用者向超過一個單位申請,其減費優惠將立刻被終止,並只能於來年 4 月 1 日
重新申請。 - 領取「綜援」人士在參加本服務設有減費優惠之活動或課程時,每項活動或課程仍須繳付10元費用。如欲使用減費額,須在報名時出示優惠咭。工作員會將減費額登記在優惠咭上以計算
總累積額。 - 此項優惠不適用於小組活動費、車費、材料費或註明沒有優惠之活動。
- 每個興趣班或活動最多提供十分一之減費名額,先到先得。
- 持咭人士之優惠減費額如在指定之期間用馨,在下一段期間開始前,將不可再享用減費優惠。
- 優惠咭所剩餘的金額不能兌換現金及不接受報失。
- 優惠咭由單位發出。優惠咭需有督導主任 /單位主任簽署及中心蓋印方為有效。
背景:
為讓更多領取「在職家庭津貼」(以下簡稱「職津)人士享用本服務,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將試以減費形式提供優惠,詳情如下:
優惠制度條款及細則:
- 領取職津人士可享本服務之免費會藉一年及全年活動優惠減費額不超過港幣壹千元,每半年上限五百元,上半年為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下半年為 10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每段期間完結
當日,剩餘之減費額自動被取消。減費額不能累積或轉移。 - 領取職津人士只能向本服務其中一個單位申請會藉及減費額,但減費額卻適用於本服務屬下所有單位。若發現有使用者向超過一個單位申請,其減費優惠將立刻被終止。
- 申請時,領取職津人士需出示過去十二個月內曾領取職津之文件以証明其申請資格,不論是領取全額、四份三額或半額津貼均符合資格。
- 領取職津人士在參加本服務設有減費優惠之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及中心其他活動(以下簡稱「活動或課程」)時,每項活動或課程仍須繳付十元費用。如欲使用減費額,須在報名時出示優惠卡。工作員會將減費額登記在優惠卡上以計算總累積額。
- 此項優惠不適用於小組活動費、車費、材料費或註明沒有優惠之活動。
- 每個興趣班或活動將最高提供百分二十之減費名額,與本服務「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人士課程及活動優惠制度」合併使用,先到先得。
- 持卡人士之優惠減費額如在指定之期間用罄,在下一段期間開始前,將不可再享用減費優惠。
- 優惠卡所剩餘的金額不能兌換現金。
- 優惠卡由單位發出。優惠卡需有單位主管簽署及中心蓋印方為有效。
- 有關課程及活動優惠記錄以本優惠卡記錄為準。
- 如遺失優惠卡,優惠卡將不獲補發及使用優惠餘額。申請人可在下一段期間再作申請。
- 試行計劃推行日期由 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
-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保留權利可不時酌情修訂上述條款。
為支援有特別需要之家庭及人士,本中心為有關家庭提供課程優惠,以增加大家享用社會資源和發展個人潛能的機會。
優惠計劃內容:
凡合乎資格之家庭,每位家庭成員每年更有$1,000 (每半年上限$500),津貼報讀本中心之「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
優惠計劃制度詳情如下:
- 合資格之家庭及其成員可免費成為本中心會員,遞交申請時,必須出示證明文件供中心影印存檔,並由中心負責職員接見及了解大家對服務需要及意見。
- 每位家庭成員每年可享用課程優惠減費額不超過港幣一千元,每半年上限伍佰元,上半年為 4 月 1日至 9 月 30 日,下半年為 10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每段期間完結當日,剩餘之減費額將自動取消,減費額不能累積或轉移。
- 如家庭已參加其他明愛單位類似之減費優惠,本單位將不會提供減費優惠。
- 合資格之家庭成員在參加本中心設有減費優惠之課程時,每項課程仍須繳付$10 費用。如欲使用減費額,須在報名時出示優惠咭。職員會將減費額登記在優惠咭上和輸入電腦系統內以計算總累積額。
- 此項優惠不適用於小組活動費、車費、材料費或註明沒有優惠之課程。
- 每個課程最多提供十分之一減費名額,先到先得。
- 持咭人之優惠減費額如在指定期間用罄,在下一段期間開始前,將不可再享用減費優惠。
- 優惠咭由本單位發出,並需有高級督導主任/督導主任簽署及中心蓋印方為有效。
- 優惠咭所剩餘的金額不能兌換現金及不接受報失。
- 如遺失優惠咭恕不補發領。
查詢:文子君姑娘